红网时刻新闻11月29日讯(通讯员 曾坚强 阳帆)“现在我们严格按照燃气安全使用的要求,规范安装和使用燃气泄露报警器,绝不掉以轻心……”近日,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某餐饮经营单位进行走访调查时,该经营单位负责人领着检察官现场查看燃气安全使用情况。
今年初,为筑牢春节前燃气安全使用防线,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为企业和民众营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北塔区检察院开展了燃气安全隐患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地走访调查了辖区30余家餐饮经营单位,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按规范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问题。调查发现,有4家餐饮经营单位在使用燃气生产经营期间,存在已安装但未使用燃气泄露报警器的安全隐患问题。
燃气泄漏报警器能够对由于气体泄漏发生的燃烧、爆炸、中毒等事故进行安全检测及报警,是守护燃气运行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本次专项行动发现的燃气安全使用问题,可能给周边群众带来人身和财产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要赶紧使用上燃气泄露报警器,涉及安全的事情拖不得!”该院检察官在对现场拍照取证后,立即要求存在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先期整改。
针对上述燃气安全问题线索,北塔区检察院通过检索法律规定、调取“三定方案”、询问等方式,明确了燃气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并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随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辖区内餐饮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增强市场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发出建议后,北塔区检察院持续保持跟进监督,多次针对整改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最终促成联合专项执法行动。
“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执法检查,并组织问题整改。”此后,北塔区检察院陆续收到检察建议回复函,相关职能部门已对涉事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批评教育涉事经营单位负责人,责令整改。为提升企业民众的安全生产意识,相关职能部门召集了辖区内12家瓶装气销售点负责人举办“开工第一课”暨安全生产培训会,要求对餐饮门店瓶装气使用用户加强入户宣传检查和指导,对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的用户要提前报告并停止供气,发现装而未用的要及时提醒。培训后,执法人员还对辖区餐饮行业逐门店开展上门宣传并发放《工商业用户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用气提示》宣传单,并开展了多频次的日常执法检查。
又是一年岁末时。近日,北塔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部分餐饮经营单位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次“回头看”。经现场查看,均未再次发现燃气安全隐患问题。
“感谢检察院的监督,我现在每周都要对着《安全用气提示》查看燃气!”在走访调查现场,一位商户向检察官展示着相关职能部门印发的宣传单。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大于天。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八号检察建议’,持续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防患于未然上下功夫,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陈欧阳如是说。
来源:红网
作者:曾坚强 阳帆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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