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28日讯(通讯员 黄杰 唐宇)9月2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龙小素针对张电某刑事申诉案到新宁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申诉案承办检察官焦毕华、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爱华、三级高级检察官陈良舟、原故意伤害案承办检察官兰万物、市人大代表宁平、市人民监督员顾国龙、专职律师李崇湘等3名听证员及申诉人张电某共同参加。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主持人就案件基本情况、处理情况向听证员做了介绍,并请与会人员就原案张运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原案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否正确发表个人意见。申诉人阐述了事实和申诉理由;原故意伤害案承办检察官围绕争议焦点,阐述了案件事实、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陈良舟重点分析了该案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证据情况,并从法律、情理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申诉案承办检察官向申诉人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听证员针对听证事项发起提问并发表听证意见。
听证员发表听证意见。
检察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重要举措,是把相对封闭的办案活动放在人民监督的聚光灯下,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近年来,新宁县检察院按照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在办案中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方式,摆事实、举证据、讲法理,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黄杰 唐宇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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