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1.02%,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2天,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52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居全国339个地级市第24位。
体态曼妙的白颈长尾雉悠闲地林中漫步,如凤凰一样美丽的红嘴蓝鹊做客绥宁县城,在湖南南山国家公园、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地,不断发现一度销声匿迹的国家珍稀野生动植物……
湖南省邵阳市被整体纳入国家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新宁县、绥宁县相继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南山国家公园生态体制改革国家级试点取得显著成效……
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山水丽景的背后,有法治力量的坚实守护,有市人大常委会的用心履职尽责。
九部法规护航
织密法治保障体系
资江,邵阳的母亲河,也是长江重要支流,守护好资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的实际行动。
“法者,治之端也。”市人大常委会高起点立法,推动资江生态治理、绿色发展迈向法治化、规范化。在立法过程中,深入开展前期立法调研,举行一系列论证会、座谈会,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刊登全文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倾听群众呼声,突出“共抓”理念,协同娄底、益阳,跨区域协作解决源头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等问题。
2022年3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为湖南省首次协同立法实践成果。有效的立法保障,让资江焕发光彩,成为一条“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优美彩带。
过去的5年间,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集出台9部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形成了一批具有邵阳辨识度的立法成果——2018年1月1日,《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作为邵阳首部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政府配套出台公园广场名录、城市山体名录、永久性保护绿地等制度;2019年1月1日,《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护航邵阳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2020年1月1日,《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实施;2021年1月1日,《邵阳市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成为全国唯一一部规范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今年6月1日,“小快灵”立法项目《邵阳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施行,水源保护区涉污项目自此全面退出和转型,氨氮、锰、锑等地域性元素列入常规检测项目……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的接连出台,为全市筑牢湘西南生态屏障、建设美丽邵阳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七年跟进监督
共建生态安全屏障
双清区龙须沟、洋溪沟是两个曾经臭气漫天的水沟,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督促下,“两沟”综合治理启动,昔日疯长的水葫芦、沉积的淤泥、黑臭的水体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碧波涟涟、绿树叠翠、鸟语花香,一片生机盎然。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建立人大监督长效机制,每年定目标任务、定监督重点,连续7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全市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连续5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实现大气、水、土壤、声环境四个领域执法监督全覆盖。
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市城区渣土管理、拆墙透绿增绿,先后6次以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项评议、代表建议督办等形式,督促办理单位拿出切实可行举措。
监督绝不是一听了之、一查了之、一审了之。市人大常委会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一张清单盯到底”,如围绕环境保护“一法两条例”,交办问题清单41个。
在市人大常委会精准监督之下,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向污染宣战,认真查摆问题,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公交车全部换成新能源汽车,成功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城区三大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标准;实施15个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5个;枫江溪等6条河流得到有效治理……
五级代表聚力
绘就绿色发展画卷
在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邵阳征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动员五级人大代表参与,发挥主力军作用,当好监督者、参谋者、助力者。
创新开展“河湖长制”代表委员专项监督工作,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制”代表委员专项工作体系,设立监督员3502人,去年督改问题5137个,实现了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
“要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坚守生态红线、发展绿色经济”……在市人大常委会西部生态圈建设专题调研中,人大代表纷纷出主意、献良策。近两年,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西部生态圈规划建设,邵阳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146件,有力推动西部生态圈规划建设。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示范引领,带领农户发展绿色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在城步县蒋坊乡,人大代表肖云华与该乡特色产业基地带头人杨小树一道,带着群众一起干,组建高山延季蔬菜精品水果基地,实现了1000多名农村劳动力老百姓“家门口就业”。在汀坪乡,人大代表指导推动全乡发展百香果、罗汉果2800余亩,实现年产值6000余万元。在绥宁、城步等偏远的西部县,农村经济曾以林竹出售及粗加工、分散式养殖为主,现已向全域旅游、生态农业成功转型。
推进雪峰山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设立南山国家公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和省“碳达峰十大行动”……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发力,五级人大代表深度参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同频共振,共同描绘生态文明美好蓝图。
来源:人民代表报
作者:周卫长 杨 霞
编辑:戴瑾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