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2日讯(通讯员 陆晔鸣 袁素钦)近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河长办等单位在城步县儒林镇白蓼洲水库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鱼苗一万尾,购买鱼苗的一万四千余元资金全部来源于该院今年办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案当事人缴纳的天然渔业资源恢复补偿费用。为切实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效果,检察官以案释法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努力提升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活动结束后,一行实地考察了白蓼洲水库上游一带河流的水质情况、水域环境及沿线河岸环境保护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好“河(库)长+检察长”生态保护工作协作机制,扎实推进重点问题整治和重点任务的落实,切实将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做到守河有责。
近年来,城步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使命,自建立生态司法修复办案机制以来,先后办理了多起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既是城步检察院严格落实“河(库)长+检察长”生态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写照,实现了“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的双赢。下一步,城步检察将继续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履行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监督职责,依法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检察履职,答好公益诉讼“生态卷”,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陆晔鸣 袁素钦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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