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17讯(通讯员 孙晓兰)为了保障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11月13日,大祥区检察院召开了案件评议会,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对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拟不起诉处理进行监督评议。
评议开始前,主持人对人民监督员的权利、义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进行了告知。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贤作为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汇报了案件基本情况,提出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三位人民监督员仔细翻阅了案件卷宗,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提问,承办人逐一认真回答。人民监督员在评议案件中充分履职,最终在全面了解办案过程的基础上,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据悉,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人民监督员工作力度,不断拓宽监督范围,实现监督人员、监督案件类型“全覆盖”。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孙晓兰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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