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22日讯(通讯员 李叶青)“你乡在实施油茶产业项目过程中,对产业带头人苏某扶贫产业政策宣传不够,工作不力……”针对扶贫资金被骗取侵占的问题,绥宁县纪委监委日前向苏某所在的乡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乡立即着手整改。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学好用好监察法,用活“监察建议书”推进整改落实的一个缩影。
绥宁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靶心,在实践中探索有效发挥监察建议书作用,强化日常监督,一体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立足监督职责,强化关口前移。“从一份建议入手,从一次提醒开始,坚持事前、事中、事后‘三步走’”,强化日常监督,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督查督办,推动整改。今年以来,绥宁县纪委监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9份、监察建议书18份,强化问题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见成效”。
深入把脉问诊,堵塞制度漏洞。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以及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找出有关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列明整改时间、整改措施等内容,让纪检监察建议成为一份明责清单。促使其扛起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件的示范、指引、辐射效应。
推动标本兼治,完善反馈机制。“监察建议并不是这边一发那边一收了事。” 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纪检监察建议书发出后一并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列出整改要求、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实行销账管理,加强跟踪监督,切实防止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落实“点到为止”。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李叶青
编辑: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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