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红网时刻5月12日讯 (通讯员 刘青)近日,隆回法院金石桥法庭适用审判员独任制不开庭审理了两起委派调解离婚案件,并当天制作发放了民事调解书。这是我省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的试行工作后,该庭首次适用独任制不开庭审理委派志愿调解员调解民事案件。
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3日出台了《关于推进诉源治理,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实施意见(试行)》提出进一步强化委派调解工作全面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扩大了出具调解书的适用范围,规定对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应先行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根据当事人请求,直接在调解平台结案处理后,将案件信息推送数字法院内网进行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
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区分了诉前委派调解与诉中委托调解,规定诉前委派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审查并制作裁定书结案,但离婚等涉及身份关系的纠纷依法不适用司法确认;诉中委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并制作调解书结案。在这二起离婚案件由法庭特邀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使用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后申请制作调解书,法庭由一名法官依据《实施意见(试行)》之规定,适用审判员独任制不开庭审理并出具民事调解书结案,切实做到“减程序不减权利”。
2019年金石桥人民法庭仅一名员额法官开庭审理民事案件,全年审结民事案件323件,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其中离婚纠纷为225件,占全年结案数的70%。今年法庭依据“离婚纠纷一定进行调解”的法律规定,及“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政策,对离婚纠纷委派法庭志愿调解员通过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助力简案快审,提高司法效率。经统计: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金石桥人民法庭受理民事案件127件,结案85件,结案率为66.93%;其中撤诉11件,调解19件,调撤率为35.29%。同比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金石桥人民法庭受理民事案件97件,结案65件,结案率为67.01%;其中撤诉16件,调解25件,调撤率为63.08%。金石桥人民法庭适用独任制不开庭审理委托调解民事案件后,力争2020年结案数为300件以下,实现减少50件以上案件的目标,调撤率争取达到70%以上。
金石桥法庭今年建立法庭志愿调解员工作室,经法庭辖区内各乡镇人民政府从优秀人民调解员等社会人员中推荐法庭志愿调解员,将法庭志愿调解员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特邀调解员名册后按照统一排期,到志愿调解员工作室主持诉前调解,探索建立离婚纠纷调解前置机制,适用审判员独任制不开庭审理委派调解离婚纠纷,实现审判质效提升,化解案多人少矛盾。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刘青
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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