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27日讯(通讯员 陈利民 黄杰)2月25日,新宁县检察院在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4个小时内,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涉疫情口罩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周某。
经查: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周某伙同他人利用医用口罩紧缺的形势,通过微信与被害人储某联系,虚构其有口罩生产代工场,有N95口罩售卖,并从网上下载该口罩样品、口罩包装盒及检验报告等照片,以获取储某的信任。被害人储某对周某等人虚构的事实信以为真,并通过手机银行向周某等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周某等人收到转账款后,采取将微信删除、手机关机等手段切断与被害人联系,非法占有他人钱财,共计骗取储某人民币47.5万元。
案件发生后,该院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及省市检察院相关工作意见,立即向邵阳市检察院报告,第一时间成立由副检察长牵头的检察官办案组提前介入该案,通过调阅案卷,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提出了侦查取证意见及侦查方向,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陈利民 黄杰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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