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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检察院:加强疫情防控检察监督 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
2020-02-27 10:38:09 字号:

新宁检察院:加强疫情防控检察监督 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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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2月27日讯(通讯员 李小阳 伍炳林)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向全国蔓延以来,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快速反应,从保护在押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做起,强化监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严防监区疫情发生,确保了监管场所的绝对安全。

1月26日,正值大年初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新闻报道铺天盖地,各地染病人员数据不断刷新,人命关天,责任在前,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龙武陵在当天晚上8点,召集班子成员召开紧急会议,对疫情防控进行了全面研究部署,讨论制定了《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在会上专门强调,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奋勇作为,加强监所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和在押人员的安全。

“疫情就是危险的信号,防控就是责任的担当”,1月27日,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按照院党组的部署第一时间向新宁县看守所发出了检察建议,对看守所认真履职、安全防范、人员排查、监区消毒、食品药品安全、收押与来访等事项都提出了详细具体可操作性的建议,并与看守所负责人开会共商防疫计划,着重要求监所干警务必清醒地认识到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性,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还指导看守所制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在随后的日常驻所检察中,该院始终把防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结合上级检察院的相关文件精神和看守所的实际情况及新发现的问题,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着力突出保障安全,解决问题,强化监督,切实把病毒阻隔在高墙之外。2月13日,该院再次向新宁县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看守所严格落实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封闭式管理和湖南省公安厅战时勤务模式等各项防控措施。同时,针对基层防疫物质十分紧缺的实际情况,与看守所联合向县政法委、县防病控指挥部等部门汇报了监管工作情况,请求相关部门加大对监管场所安全防护物资的调配,在积极协调下,相关部门及时增加了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的配发,防止了防控物资短缺的情况发生。

2月21日,司法部监狱管理局通报了湖北、山东、浙江等省的5个监狱发生了罪犯感染疫情的情况,这一消息牵动了检察干警们的心,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的检察官更是神经绷得紧紧的,不敢有半点的疏忽和大意。

2月22日上午,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修操同志根据疫情的新情况,按照该院党组的安排,再次带领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前往该县看守所进行督查,认真听取了县看守所对监所疫情防控和监管的情况,再次核查疫情期间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并通过查看监控视频、远程约谈等信息化手段对监管区域及在押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县看守所制定了《新宁县看守所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严格遵循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规定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制定了台账,实施封闭式管理,战时执勤状态,加强了疫情防控教育宣传;在看守所入口设有红外额温枪检测,办公人员全员佩戴口罩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所有提讯室的讯问隔离窗都布上了防护膜,防止飞沫传播,对进入监区与羁押人员接触都按规定穿戴防护服;所内有专门的安全防护人员在进行消、杀、灭毒,监控区域干净、整洁、通风、卫生;在押人员无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状态良好;监所秩序正常。

该院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履责,全体检察干警郑重宣誓,只要疫情还在,我们绝不懈怠,在危险面前,我们绝不退缩,通过强化检察监督,一直守护监管场所及在押人员的安全。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李小阳 伍炳林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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