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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武冈市首例“黑社会性质案件”宣判 80余名警力保障庭审
2019-04-12 12:02:24 字号:

扫黑除恶 | 武冈市首例“黑社会性质案件”宣判  80余名警力保障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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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肖体赞等14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开庭审理。

红网时刻4月12日讯(记者 戴瑾昕 通讯员 夏勇 王丽丽)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扫黑办获悉,武冈市以肖某赞为首的涉黑案件已于3月26日由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在广大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地反响,纷纷拍手称快。该案是武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涉及被告人人数最多,案情重大、复杂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也是该市法院公开审理判决的首例黑社会性质案件。

庭审当日,武冈市委政法委统一协调,调用80余名警力,6辆押解车保障庭审,庭审工作历时13小时。武冈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肖某赞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首要分子肖某赞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骨干成员肖某军等7名被告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其他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十六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二十二万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此次判决共有6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6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肖某赞为了实现所谓的“打出一片天地”的非法目的,从2007年起,纠集肖某军等7名被告人,组成了黑社会性质的非法组织,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共实施犯罪活动53起,其中抢劫1起、聚众斗殴1起、敲诈勒索3起、非法拘禁1起、非法侵入住宅1起,非法采矿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1起、强迫交易1起,寻衅滋事41起。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手段,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获利380余万元。该组织通过长期多次实施各种犯罪活动,致使多名群众的人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受害群众慑于其淫威,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对武冈市文坪镇区域内的采矿等行业造成严重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赞等人以攫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有组织地采取滋扰、纠缠、哄闹、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手段实施犯罪活动,形成了首要分子明确、骨干成员固定、组织成员众多的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根据1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戴瑾昕 颜瑶 夏 勇 王丽丽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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