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31日讯(记者 贾星)6月21日,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收到名为“举报邵阳市经开区不作为,放任他人非法侵占土地”的贴文(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3329630)。针对这一事件,红网记者到邵阳市经开区进行了采访。
贴文中写到“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6月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竞拍了三块土地,竞拍价格2400万元,我司与长沙中院一同现场确认为空置土地后,交付了拍卖款,法院裁定书生效,我司取得该宗地的使用权。”记者找到邵阳市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欧阳征友,据他介绍,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竞拍买到的地块原属娄底骏和集团邵阳中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所有。2013年3月,骏和集团经营中断,民间债务共计5亿元,其中邵阳地区存在民间债权人110余人,债务约4000万元。为解决债务纠纷问题,通过协商决定由债权人进行自救,与邵阳地区债权委员会代表于2014年9月30日达成土地租赁合同,由债权委员会出资用于4S店建设。后因兴业银行与骏和集团金融借款纠纷,该宗地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至2018年4月21日),并将该宗地在2015年进行公开拍卖,直至2017年6月5日才将该宗地以2400万元拍卖给了津湘投资。欧阳征友还告诉记者,在2015年至2017年土地拍卖过程中,长沙中级人民法院未通知债权方,未在该宗地上进行任何公示,导致租赁方出资在该宗地上建成营业场所,并租于邵阳市庆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邵阳市宝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邵阳市众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邵阳市宝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家4S店公司。债权方确定其与骏和集团达成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在贴文中提到“2017年11月8日津湘集团向邵阳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邵阳市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邵阳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分别送达了书面举报信及相关证据材料,但举报信件如石沉大海,政府部门未做出任何答复,也未对违法建筑采取任何措施。”对于这个问题,欧阳征友告诉记者,在收到举报信后,邵阳市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邵阳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以及邵阳市经开区城管分局都有作书面答复,并有书面答复的文件证明。
记者在书面答复的文件中看到,邵阳市经开区国土分局的答复是“该宗地权属清晰,来源合法,应由法院处理拍卖前矛盾,并完成该宗地交接手续,因此,不属于国土资源监察处理范围。”;邵阳市经开区规划建设局的回复是“在该宗地上建成的三家营业4S店和一家正在施工的4S店均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局建议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一条执行处理。”;邵阳市经开区城管分局的回复是“5月18日,我分局负责此案的同志专门向津湘公司通报了调查进展情况。由于该案件牵涉债券人员众多,情况复杂,为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出现群体上访事件,建议由长沙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后再行处理。”
此外,贴文中还提到“津湘集团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于2018年5月16日向中央第八巡视组邮寄了举报信及相关证据资料,请求中央巡视组监督当地政府部门依法履行其职责,保护企业的合法财产,中央巡视组将信件下发到邵阳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处理,该局于2018年5月28日向我司做出《答复意见》。”对于此问题,记者要求邵阳市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出具了这份《答复意见》,在最后的处理意见及建议中写到“你公司于2017年6月5日拍卖所得宗地债务纠纷复杂,社会矛盾巨大,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在拍卖过程中未能妥善处置前期债务矛盾,致使矛盾进一步扩大省级,我区无权处置,建议你公司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维权,完成该宗地交接手续。”
究竟是贴文中写到的“该局在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作出违背事实、违反法律的答复,以推诿、敷衍的态度办理信访事项”,还是答复意见中写到的“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在拍卖过程中未能妥善处置前期债务矛盾,致使矛盾进一步扩大省级,我区无权处置,建议你公司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维权,完成该宗地交接手续。”,孰是孰非,记者专门请人和人律师事务所邵阳分所的吴军律师对整个事件进行了分析。根据记者掌握的情况和材料,律师给出的结论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签订了租赁合同的骏和集团在邵债权人对该地块享有优先购买权。分情况考虑:若中级人民法院在进行拍卖前已查明该地块的的现状及权利负担,发出了对于该地块的拍卖公告,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通知了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债权人,那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无程序上的瑕疵;若中级人民法院在进行拍卖前未发出对于该地块的拍卖公告,或未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债权人,那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存在程序上的瑕疵。”
根据津湘集团委托的代理律师袁如平分析,得出了另外一番结论。在厘清该争议地块的合法使用权人方面,袁如平律师认为“湖南津湘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的司法拍卖途径竞拍成功获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对该地块享有法定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任何他人不得侵犯。邵阳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认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该地块时未通知债权人存在程序瑕疵,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六条法律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司法拍卖过程中无论法院是否保障优先购买权人的权益,均不会影响到竞受人对该地块已取得的物权效力,第三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异议之诉或向原权利人主张损失赔偿。”在判断施工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方面,袁如平律师认为“邵阳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已书面确认,该地块上的建筑至今未申请施工等许可,属于非法建筑,应根据法律规定予以查处。如果不予查处,行政主管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在认定邵阳经开发相关政府部门是否对违章建筑具有查处的法定职责方面,袁如平律师认为“法律赋予邵阳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享有调查、监督、查处本辖区内非法建设的违法行为的法律权力与职责,但上述部门在处理该问题上避重就轻、逃避法定职责,至今未对非法施工及违章建设等行为采取任何处理措施。导致湖南津湘投资有限公司一直蒙受着巨大的经济损失,求助无门,最终只能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通过法律程序强制要求当地政府履行法律职责,保护被害人的合法财产。”
究竟这一事件该如何处理,目前津湘集团已走司法程序,并将于9月份开庭审理该案件。最终结果如何,记者将进行跟踪报道。
来源:红网邵阳站
编辑:李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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