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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3月1日起停止办证,以身份证替代!

近日,经湖南省老龄委全体会议共同审议通过,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湘卫老龄发〔2022〕3号)。

通知明确:从2022年3月1日起,全省停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业务,并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已经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与居民身份证同等享受相关优待。具体服务项目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09〕6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74号)等文件执行。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设施意见》(邵市办发〔2012〕37号)文件,我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实行乘车费全免;市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公园、园林等景点凡收取门票的,对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就医“五优先”等一系列优待政策。已经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与居民身份证同等享受相关优待,老年证将不再办理,现有老年证依然有效。外埠老年人享有同等待遇。

来源: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作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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