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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红网时刻9月13日讯(通讯员 何雯)9月13日,新邵县纪委、县监委联合向全县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县监委监委各派驻组,县直有关单位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发出《新邵县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县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含投资入股)专项清理活动。

为认真抓好中央第八巡视组、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坚决清理违规借贷问题,促进全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新邵县委、县政府将对全县所有行驶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进行清理,清理内容包括:本人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与私营企业主发生借贷关系的;配偶、子女、亲属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务和职权影响,与私营企业主发生借贷关系的。

新邵县专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邹功树为主任的“县清理办”,并要求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各单位成立相应机构,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9月25日前,全县所有行驶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要进行自查自纠,如实填写《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情况自查表》,并作出书面承诺。所有清理出的违规借贷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暂时无法收回本金的,必须立即终止借贷关系,一律不得再收取任何利息。

9月25日前,各乡镇、县直机关各部门将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本地区本单位县管干部自查表和承诺书、《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清理情况汇总表》及《国家公职人员有违规借贷情况汇总表》报县清理办。其中,全县省、市管干部的个人自查表和承诺书由所在单位收集,交县清理办统一报送市清理办;其他非市、县管干部的个人自查表和承诺书由本单位留存备查。对在专项清理中出现的各类相关问题将严肃问责。

来源:红网邵阳站

编辑:李金娟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2018/09/13/459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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