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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通报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邵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9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邵东县火厂坪镇原鲁塘村党支部书记何望芝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问题。

2006年至2012年,何望芝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父亲何某某申报为低保户,套取低保资金3220元,并在何某某死亡后继续领取低保资金96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何望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追缴财政。

2.新邵县小塘镇言耳边村支部副书记刘交易在扶贫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3年至2017年,刘交易在担任原栗江村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妻子继父隆某某评定为低保户,领取低保资金9000余元;并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私自给隆某某办理危房改造手续,获取政府补助资金1万元。2018年5月,刘交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追缴财政。

3.隆回县六都寨镇芙峰村支部委员王志仁骗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问题。

2016年至2017年,王志仁在担任芙峰村临时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王某某的名义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以村民谭某某的新建房冒充王某某的扶贫拆迁安置房顺利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核查与验收,骗取和私分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8.4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7月,王志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资金追缴财政。

4.洞口县醪田镇湛田村原党支部书记廖友中、村主任廖平光截留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

2015年至2017年,廖友中、廖平光利用职务便利,截留上级拨付的水利建设项目资金4000元,用作村里其他开支;将上级拨付的水利建设资金2万元,挪用于修路和堡坎建设;伪造工程承包合同、结算单和虚开发票,骗取梅冲电站渡槽维修和老祖山小桥新建工程款12.37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5月,廖友中、廖平光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规资金追缴财政。

5.城步县汀坪乡大河村原支部书记李文海、原村秘书李文清、古田村主任李茂峰虚报套取扶贫资金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李文海、李茂峰、李文清利用职务之便,虚造了青钱柳种植补助花名册,套取和私分县财政安排的扶贫项目资金1.5万元。2018年5月,李文海、李茂峰、李文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追缴财政。

6.武冈市原安乐乡五桂村党支部书记尹光武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1年至2013年,尹光武在担任五桂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两次分别以个人和其子尹某某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伪造相关申报资料,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000元。尹光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尹光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资金追缴财政。

7.新宁县移民开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非非在易地扶贫搬迁房屋验收中索拿卡要问题。

2016年至2017年,黄非非利用职务便利,在易地扶贫搬迁房屋验收中,伙同他人先后21次以“租车费”等名义收受贫困户和单位现金共计3.85万元并予以私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7月,黄非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违规所得追缴财政。

8.邵阳县七里山场木铎村原党支部书记康武军、党支部副书记康筱斌、妇联主任兼计生专干黎小红贪污侵占村公益林补偿款和农业保险利息等问题。

2009年至2017年,康武军、康筱斌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该村生态公益林补偿款6000余元,伙同黎小红违规领取该村农业保险利息5000余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康武军、康筱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黎小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追缴财政。

9.双清区火车站乡党委副书记兼宣传统战委员龙静、扶贫办主任陈辉、扶贫办专干肖刚虚报冒领扶贫培训资金问题。

2016年至2017年,龙静、陈辉、肖刚在举办扶贫技能培训班时,虚报冒领扶贫培训资金1.08万元,组织非贫困群众参加扶贫培训并领取扶贫培训误工补助。陈辉还存在其他违规行为。2018年7月,龙静、肖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追缴财政。(邵阳市纪委监委)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李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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